中国大型工具书《辞海》(1979年版)给速记下的定义是“用特别简单的记音符号和词语缩写符号迅速记录语言的方法;
中国当代发行量最大的辞书《新华字典》(1984年商务印书馆出版)给速记下的定义是“一种用便于书写的符号记录口语的方法”。
由清华大学、中国文民大学、北京师范大学、南开大学、四川联合大学、武汉大学、东北师范大学、湖南师范大学、华东师范大学等全国53家著名学府集体编写的权威性“高等学校语言学概论”教材《语言文字原理》(彭泽润、李宝嘉主编,1995年“岳麓书社”出版社出版)在“文字”一章的“速记符号和文字代码”一节中,对速记的解释是“速记就是用不同于文字的专用符号快速记录语言。一般的速记符号是拉丁字母的简化,很接近阿拉伯字母的原理和形状,通过最简单的直线和曲线的变化表示辅音,通过附加符号表示原音。”
以上各家对速记所作的的解释均局限于记录口语,实际上,速记的用途不仅仅是记录口语,而且还广泛应用于记录思维(如起草文稿、记日记等)和抄录文字资料。显然,《辞海》和《新华字典》以及《语言文字原理》给速记所下的定义和表述是不全面的。
关于速记的定义问题,在国际速记打字联合会第31届、32届和第33届大会上曾经多次进行过讨论:速记是指单一的手写方式,还是指包括速记机、速录机在内的多种方式?大多数人认为,不妨把速记的定义理解的宽泛一些,不管采取什么方式,凡能达到快速记录目的的就叫速记,其中包括传统的手写速记方式,也包括速记机、速录机和语音机。综合中国速记界各种观点的说法,速记的定义是否可以表述为:
速记是用简便易写的特殊符号(或编码),借助科学的缩略方法,记录语言和思维的快写方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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