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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连西岗法院现全国首例速录员拒绝为法官记录现象

发布时间:2024/4/30 13:38:34 阅读次数:2184

      日前,大连西岗区人民法院发生了一件稀罕事儿:负责法庭记录的速录员杜晓梅当庭指出法官庭审程序不规范,并郑重地说:“因为你庭审不规范,因此我拒绝记录。”

  当天的庭审适用的是三个人的普通程序,使用的也是普通程序的法庭,但杜晓梅发现,当庭却只有法官一个人在开简易庭,这不符合庭审要求,因此提出了拒绝法庭记录。杜晓梅的理由使当庭法官改正了因疏忽而出现的错误。如今提起这件事,这位法官说,我非常理解并赞赏杜晓梅,她使我更加意识到法律的尊严。

  法院速录员通常是在各审判庭接受法官制约和管理,杜晓梅敢于“小胳膊扭大腿”,是因为西岗区人民法院以制度和措施规范了各类案件审理程序。在西岗区人民法院制定的《庭审规范》中,从书记员庭审前预备工作到审判员的法庭宣判,从法庭组成人员的肢体动作到案件承办人的语言表述,都作了详细、严格的规定,并利用远程数字监控系统对庭审活动实施全程监督。这个法院还单独设立了“速录员管理处”,速录员的管理与使用独立于审判庭以外,实行网上排期。院速录员管理处负责人刘伟告诉记者,一次庭审时,一位法官没有按要求穿法袍,而速录员也没有提出疑义,结果被监控系统发现,不但与法官共同被罚,还被记录在案。

  据介绍,这个法院不断寻找自身在队伍建设、审判工作、行政管理上存在的问题,建章立制,通过制度来规范、监督法官的司法活动,促进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建设。2005年,该院就编制了涵盖队伍建设、审判管理、行政管理等三类35项管理规范。目前又汇编了7项队伍建设管理规范、22项审判工作管理规范、8项执行工作管理规范和15项行政管理规范共52项管理规范,使审判、行政管理各项工作均细化、量化在管理内容之中。在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上决不含糊,今年年初,有两名法官就因为工作失误和办案质量不高,被勒令在该院特设的离岗办公室里接受职业道德和业务培训,待4个月培训期满后,才根据具体情况安排相应的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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