速记员考试鉴定申报条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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速记员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①经本职业速记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②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两年以上。
③取得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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速记师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①取得速记员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,经速记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②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。
③具有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,连续从事本职业1年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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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级速记师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①取得本职业速记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,经本职业高级
速记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②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。
③具有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两年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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